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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简介

弥渡县林业局成立于1978年8月,于2019年3月更名为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,是弥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为正科级,由弥渡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。

主要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;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;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;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;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,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、管理;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;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;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,组织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,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;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组织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,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;指导弥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,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,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,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,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;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,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,指导开展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。组织指导国有(集体)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、监测预警、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;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,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、国家和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,按规定权限审批、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。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;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、宣传和外事工作,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,承担湿地、防治荒漠化、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等。

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6个股室,分别是办公室、生态保护修复股、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、自然保护地管理股、财务股、政策法规股。

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7个事业单位,分别为:弥渡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、弥渡县林业站、弥渡县林木良种培育站、弥渡县林产业发展办公室、弥渡县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(大理州弥渡县大丫口木材检查站)、弥渡县东山国有林场、弥渡县林木种苗管理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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